2007年5月30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一版:民生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加入“连锁经营”后的工作就是打电话发展下线;生活上有“家长”管着,每月食宿费只有150元,而这些人是这样吆喝的——
“西部大开发,快来发噢”
通讯员 汤秋生 本报首席记者 陈卓

  5月21日,费某、张某被海宁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。至此,这起涉案人员近300名、涉案数额惊人的非法传销案件告一段落。
  然而,从非法传销案件背后揭露出的事实,更令人吃惊。

  洗脑:“连锁经营两年可赚158万”
  2005年9月,经过近40小时的旅途劳顿,小月终于从海宁到达了贵州铜仁,前来接她的是以前的老板老吴。
  老吴此前打电话告诉小月,说他在贵州做建材生意赚钱快,投入也不多,让她过去帮忙。
  小月刚刚到,老吴就开始传授他的“致富经”:“现在我们不做建材生意了,有一样生意叫‘连锁经营’的赚钱更快,等下我带你去了解一下行情。”
  小月跟着老吴走进了一个市郊民宅,发现里面有七八个人在听一个人讲课,不少人正在记笔记。
  “‘连锁经营’是一个新生事物,国家推进‘西部大开发’战略后,这种经营模式的前景是一片光明,两年可以赚158万……”
  讲课的人唾沫横飞,听课的拍手鼓掌。
  接下来几天,小月就这样被领着,一处处地串门、听课,去的都是民宅。7天后,小月终于决定加入“连锁经营”队伍。
  她花了4万多元购买了13份产品加入公司。不过,她实际拿到的产品只有一套某品牌的西服,其他的12份产品,全是所谓的份额。

  学习:新成员抄写生活管理二十条
  据调查,不少人加入“公司”后,发现这个所谓的“公司”并没有营业场所,成员全部是租房住的,而买产品所交的钱也全都交给了两个“大经理”——费某、张某。当然,那些介绍别人“入会”的上线,也提取了部分返利回报。
  同时,他们还标榜,其“家庭管理模式”是最先进的,即七八个人住在一个租房后设为一户,由有资质的上线出任“家长”,负责管理每个人的生活。
  就这样,每天早晚,在家长的带领下,这些人员都要抄写资料,一份是业务洽谈,包括了发展下线、利润分配、级别晋升等等,另一份则是生活管理二十条,包括所谓的公司的“纪律”、“作风”问题。
  同时,生活管理二十条也对传销人员的自由进行了严厉限制,对他们的通讯工具进行严加控制,打电话相互监督,不准看报纸、电视,不得饮酒等等。

  工作:打电话发展下线
  其实,不少人在加入所谓的“连锁经营”后,也渐渐明白了是个骗局,但上了贼船的他们为了尽量挽回自己的损失,也不得不发展下线拉人。
  一受害者在案后说,他们所谓的业务工作就是一群人打电话把人骗到贵州然后做传销。就是因为拉不到人,他损失了好几万。
  被告人张某案发后交代,当时他也是被费某骗至贵州后加入该传销组织的,之后为了发展下线,他疯狂地打电话拉人,在他的鼓动下,他的叔叔和两个好友纷纷“下水”,靠着这三条下线的不断发展,最终他当上“大经理”。
  根据警方相关资料证明,张某涉案金额大约在120万左右。

  梦破:158万元只是个肥皂泡
  据海宁市检察院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说,由于受到当地公安、工商等部门的查处,该非法传销组织一路逃窜,从中也出现了一些分支。这些分支的成员,基本上是嘉兴地区人,整个组织涉及近300人。
  据了解,该组织传销人员的返利形式,包括直接提成、间接提成、销售补助三种,即便是涉案金额最多的传销人员其返利也只在七八万左右,而根本不可能达到他们所说的158万。另一方面,这些成员在传销期间过的是一般人不能忍受的日子,成员每月食宿费150元,即每天5元,基本上只能吃到最差、最不新鲜的菜。
  检察官说,从角色上说,不少加入这个组织的,既是受害者,同时也是加害者。小月后来拉着丈夫和嫂子下了水,一直到其哥哥来看望他们,认定这是个危险而不切实际的“局”,好说歹说,终于把他们拉了回来。